今年上半年,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甘肃省保险学会在甘肃保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两会”常务理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会员公司的鼎力支持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开展“银保”业务自律检查。根据甘肃保监局的要求,省协会联合各市州协会组织各级寿险公司银保业务骨干对7家寿险公司展开自律检查,省协会派员对酒泉、张掖、武威、天水、平凉和庆阳进行抽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背行业“自律公约”规定的9家机构,省协会进行了处罚。
2、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保险行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指导意见》。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协会机动车辆保险协调委员会讨论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保险行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指导意见》,自5月1日起执行。为尽快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这一“利民”制度,省协会在省内各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广泛宣传,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3、开展《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调研检查。省协会在兰州市辖各机构派员对张掖、天水两地就财产保险招投标业务的开展、车险“见费出单”的执行、“机动车辆保险简易平台”的使用等为内容的《自律公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4、大力开展新《保险法》的宣传活动。根据甘肃保监局的安排, 在“新《保险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中,发出通知要求各会员公司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省协会还编印了《学习新保险法材料汇编》一书和“新《保险法》宣传折页”。省协会网站、《甘肃经济日报.保险特刊》和《甘肃保险》刊载了学习、宣传文章,报道了各公司的活动开展情况。
5、指导兰州市工作委员会开展行业自律工作。省协会兰州市工作委员会组织11家财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决心从大处着眼,小处具体问题入手来规范市场,作出了调整新车商业险优惠系数、承保车身划痕险、2吨以上货车的承保及建立“行业不良客户”纪录等四条规定,制定了严格处罚制度,并开展了相关的自律检查。
6、成立市州电子化考试中心。积极指导并协助13个市州行业协会(临夏和甘南合建)组建当地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继续送考试下基层,提升行业协会为会员公司服务的质量。上半年连同赴市州设流动考场240余场次,约1.2万人次参加了考试,通过率72.5%。
7、派员参与考察活动。甘肃保监局中介处和财险处分别组织考察组向兄弟省市学习考察活动。我会派专职工作人员参与,借鉴外省好的作法,对开展行业自律,规范我省保险市场秩序起到了促进作用。
8、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组织部分保险公司参加我会与甘肃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3.15”广场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保险知识,接受广大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提升保险行业服务形象。
9、继续耐心细致地做好保险投诉、仲裁工作。继续以“一站一会”(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保险工作联络站和兰州仲裁委员会保险分会)为平台,认真做好并进一步完善保险合同纠纷协调机制。上半年共处理投诉案件40多起,接受咨询50多次。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新任秘书长一行专题调研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
10、完善协会自身建设。根据甘肃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要求,我会制订了《保险行业协会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程序》,开展了协会、学会财务制度检查,并指导市州保险行业协会的建设。协会在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工作程序、制定工作计划、建立信息交流等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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