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3月12日,是甘肃省民政厅批准的保险业自律性社团组织,上级主管单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保监局”),社团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是甘肃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会员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甘肃省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商业保险经营的省级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及市、州保险行业协会。
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确认由各会员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所推举的理事,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会是协会的核心领导集体。常务理事为各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总经理(董事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各地市协会秘书长为省协会理事。
保险协会设专职秘书处,处理日常工作。秘书处设专职秘书长。 秘书长由会长提名、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协会法定代表人。
协会下设财产保险协调委员会、机动车辆保险协调委员会、人寿保险协调委员会和保险中介协调委员会四个专业协调委员会和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保险工作站、兰州仲裁委员会保险分会,各协调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宜。一站一会负责各项投诉的处理协调工作。为了加强对兰州市保险市场的自律、协调工作,成立了兰州市工作委员会。
协会制定有《甘肃省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各专业协调委员会根据“甘肃省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制定了《甘肃省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财产保险规范经营自律承诺书》、《财产保险自律倡议书》、《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人身保险规范经营自律承诺书》、《人身保险自律倡议书》、《人寿保险自律公约》、《甘肃省保险行业银行、邮政代理人身保险业务自律公约》、《甘肃省保险行业短期意外险、健康险业务自律公约》、《甘肃省保险营销员业内流动自律公约》、《保险中介自律公约》、《机动车辆招投标暂行办法》、《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自律保证金制度》及行业内新车共保规则等。
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工作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是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
协会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为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设办公室、财产保险工作部,人身保险、保险中介工作部。创办了《甘肃保险信息》内部刊物,向省、市(州)、县级分支机构及省级党政机关、全国各保险行业协会发送。
秘书处设咨询、投诉电话:( 0931 ) 8733737 8732525 |